【志願服務】
Q1: 請問如何申請志工服務時數?
A1: 自105學年服務學習實施辦法修正後,攸關服務學習制度上的變革為「畢業門檻」及「志願服務申請方式」二項。前述資訊,服學中心已陸續於網頁最新消息、學務會議與導師會議等重要場合中宣達;但因本次制度修改後,校務資訊系統的操作方式也隨之有所更動,須由服務督導老師(校內老師或行政同仁)與同學溝通並了解其志工服務內容後,於校務資訊系統中登錄申請與審核認證。以下提供申請之重點提示,附件資料中謹附:u「申請系統詳細操作說明」,與v「志願服務紀錄冊相關事項」等資料,請老師與同仁們參閱附件檔案。